第九百二十一章 暖心 (第1/3页)

一连几天,姜寻就住在灵族,可是过了嘴瘾了。

从第一天的海鲜盛宴,到之后的全驴宴,全羊眼,全猪宴,全鸡宴,吃就得吃个过瘾。

而在这几天之中,姜红的实验室那边也传来了消息,针对齐畅脑中取出来的小怪物的化验,确实发现了一些不属于人类的细胞,其中有类似寄生虫这种低等生物的真核细胞,却还有有丝分裂的自我繁殖细胞。

姜红听到消息顿时坐不住了,虽然她相信姜寻说的,族人的情况是因为少了筋脉,先天罕见疾病,但她同样也相信科学,这两者并不冲突,因为绝大多数先天疾病,都是因为生长发育阶段细胞和DNA出现了异常导致的。

而这个小怪物犹如婴儿一般寄生在人体之中,如今出现了不同生物的细胞特性,她必须要调查清楚,并且对姜寻说:“尊上,我们这一族之所以先天发育不全,很可能是细胞和DNA造成,所以我要把研究继续下去,若是有可能在母体中进行干预,也许会有所改变。”

姜寻自然是点头认可,事关全族老少数千口子的生命以及未来的生死存亡,这时候不是耍什么权威的时候,反而非常支持的说:“多个办法多条路嘛,这是好事儿,有时间我也会去找你,也从我身上提取一些细胞,血液来检测试试,看看我是个什么情况。”

姜寻自我奉献的科学精神把姜红吓了一跳,现在这年月,让人三不五时做个体检,都有大把人不愿意,更何况姜寻这种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时代过来的人。

作为生物学的科研人员,遇到姜寻这种活了数千年的人,要是不好奇那肯定是假的,只是这话她不敢说而已。

现在见姜寻主动说起来,自然是没口子的答应。

姜红这边着急,急匆匆的由族人护送着走了,上次出了事儿,这次身边得安排人保护了,另外还要防备敌人偷袭。

姜寻撇撇嘴,今天他可没口福喽,因为今天吃龙肉!

受人招待好多天了,姜寻也要表示表示,所以他亲自去了一天北方深山老林,抓了几只‘飞龙’回来,也就是花尾榛鸡,清朝时候的上八珍之一,号称天上龙肉,是专门上供给皇宫大内的。

其实这东西就是树上的鸡,只是肉质特殊,而且如大雁一般非常的忠贞,雌雄成双成对,形影不离,如丧偶,另一只就会终身独守,矢志不移,所以有林中鸳鸯的美称。

正是因为美味,被人们捕猎过甚,现在想找这样纯野生的也不容易了。

姜寻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痛快,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很久没这么洒脱过了。

不仅是吃肉,还要搭配好酒,比如第一天的海鲜盛宴,海鲜大多属性含量,所以搭配性温的黄酒中和一下,而吃羊多肥易腻,所以要搭配高度的白酒,特别是喝上半斤烧刀子,美味至极。

今天吃飞龙肉,珍馐美味,自然需要美酒相配,最好的当然是味道醇香的大曲酒,而说到大曲酒,首屈一指的就是川渝的绵竹大曲了。

姜寻记得何家老祖小虎有珍藏,知道自己爱喝,特意珍藏了一些,陈年老酒啊。

姜寻嘱咐众人杀鸟拔毛,自己去取酒,一闪身人就消失了。

可是来到何家,众人突然见到他,却神色有些古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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